申诉人:周 ,性别:,住所地: ,身份证: ,电话: ;
被申诉人:保定大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杨树义
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天鹅中路178号(佳蓬楼7楼)
电话:0312-3107371
申请仲裁的事项:
1、请求仲裁委员会确认被申诉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;
2,请求被申诉人赔偿申诉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人民币。
事实与理由:
此致
仲裁委员会
申诉人
二O__年一月二十日
附:1、证据目录和证据 份
2、本申请书副本 份
申诉人:周 ,性别:,住所地: ,身份证: ,电话: ;
被申诉人:保定大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杨树义
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天鹅中路178号(佳蓬楼7楼)
电话:0312-3107371
申请仲裁的事项:
1、请求仲裁委员会确认被申诉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;
2,请求被申诉人赔偿申诉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人民币。
事实与理由:
此致
仲裁委员会
申诉人
二O__年一月二十日
附:1、证据目录和证据 份
2、本申请书副本 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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